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是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建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和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的通知》(京政办发[2006]6号)组建的,负责管理本市市属公园及其他所属事业单位。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本级机关共设有9个部门,所属二级单位共17个,分别为:北京市颐和园管理处、北京市天坛公园管理处、北京市香山公园管理处、北京市北海公园管理处、北京市景山公园管理处、北京动物园、北京市中山公园管理处、北京市陶然亭公园管理处、北京市紫竹院公园管理处、北京市玉渊潭公园管理处、北京市植物园、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本级事业、北京市园林学校、中国园林博物馆北京筹备办公室、中共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委员会党校、北京市园林科学研究院、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后勤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为:

1.负责管理市属公园和所属机构,组织落实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规章制度及行业标准,参与有关行业规划和标准的研究拟订工作。

2.负责市属公园和所属机构管理方式、管理制度、运行机制等问题的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

3.负责指导市属公园和所属机构规划、建设、管理、服务、科技等方面的工作,并监督实施。

4.负责统筹调整和配置市属公园和所属机构国有资产,并对市属公园和所属机构使用和处置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市属公园和所属机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5.负责市属公园和所属机构的财务管理和审计工作。

6.负责市属公园和所属机构的劳动、组织人事管理工作。

7.负责市属公园和所属机构安全生产、安全保卫、文物安全、消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负责市属公园和所属机构党群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维护稳定等方面的工作。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事业编制7756人,实有人数6355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311434.61万元,比上年增加38545.25万元,增长14.12%。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01803.16万元,比上年增加48035.43万元,增长18.9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9065.0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75.90%;事业收入67951.1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2.52%;其他收入4786.9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58%。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88918.84万元,比上年增加26722.00万元,增长10.19%,其中:基本支出193140.7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6.85%;项目支出95778.0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3.15%。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29092.58万元,比上年增加75732.47万元,增长49.38%。主要原因:年初预算增加了因颐和园和天坛公园的门票非税收入上缴后的相应拨款及人员经费调整的相关经费及因年中追加重点工作事项而增加了中轴线申遗等项目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6177.8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4000.3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85%;科学技术支出4987.5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3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7816.8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2.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01.4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249.4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35%;城乡社区支出129874.4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0.08%;农林水支出30847.7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4.2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4000.3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76.43万元,下降1.87%。其中:

“职业教育”(款)2018年度决算3711.5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38.70万元,下降1.03%。主要原因:园林学校的正常收支结余。

“进修及培训”(款)2018年度决算288.7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37.73万元,下降11.56%。主要原因:中心党校经费和中心本级机关、园博馆培训经费的正常收支结余。

2、“科学技术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4987.5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0.59万元,增长0.62%。其中:

“应用研究”(款)2018年度决算4987.5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0.59万元,增长0.62%。主要原因:为落实国家有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政策,年中追加了人员经费。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27816.8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3310.69万元,增长91.76%。其中:

“文物”(款)2018年度决算27816.8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3310.69万元,增长91.76%。主要原因:因年中增加重点工作项目而增加了颐和园、天坛、北海、香山及景山公园的项目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11401.4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01.91万元,增长0.9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8年度决算11401.4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01.91万元,增长0.90%。主要原因:为落实国家有关事业单位离休费标准调整政策,年中追加了相关经费。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7249.4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115.72万元,下降1.57%。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8年度决算7249.4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115.72万元,下降1.57%。主要原因:中心所属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正常收支结余。

6、“城乡社区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129874.4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853.62万元,增长2.25%。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1358.9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64.41万元,下降4.53%。主要原因:中心机关基本经费的正常收支结余。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2018年度决算128515.5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918.04万元,增长2.32%。主要原因:为落实国家有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政策,年中追加了人员经费。

7、“农林水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30847.7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589.81万元,增长5.43%。其中:

“林业”(款)2018年度决算27597.7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589.81万元,增长6.11%。主要原因:年中调整增加了颐和园、天坛、北海、中山、景山、陶然亭、北植及紫竹院公园修缮工程项目经费。

“水利”(款)2018年度决算3250.00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一致。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5.6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225.6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225.6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25.64万元,增长100.00%。其中:

“城市建设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225.6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25.6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年中调整增加北植基本建设项目经费。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58714.81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4个事业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69.44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00.86万元减少31.4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决算数3.6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13.71万元减少10.04万元。主要原因:压缩支出的正常结余;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园博馆赴法国参加2018中法“名园-古堡”园林文化高峰论坛,2018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2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1.83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决算数2.7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7.00万元减少4.26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控制各项接待支出,减少因公接待业务,压缩公务性开支。2018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园博馆因公务召开会议、举办活动等发生的接待用餐。公务接待37批次,公务接待822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63.0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80.14万元减少17.1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决算数33.92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数一致。2018年更新2辆,车均购置费16.9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29.1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46.23万元减少17.11万元,主要原因:规范公务出行管理,压缩公务用车经费支出。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6.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3.45万元,公务用车保险6.75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2.92万元。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9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53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282.91万元,比上年减少14.71万元,减少原因:厉行节约,压缩各项公用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658.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96.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609.1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553.4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841.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9.1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005.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0.64%。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278535.65万元,其中:汽车234辆,4300.22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30台(套),6659.82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收支情况。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情况。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党的机关、政府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完全或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完全或主要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机关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根据实际需要,把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5、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本部门所属各公园取得的门票收入、文娱收入等。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对2018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121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34.77%,涉及金额49736.78万元。本部门所属各项目责任单位按照支出绩效评价规范文件要求,对照各项绩效指标,对评价对象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分析。本次各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均取得了较好成绩,基本完成了各项预算指标,达到预期效果,根据项目预算批复和绩效目标开展实施情况,有效地反映了项目中资金使用及总体完成情况,满足了服务游客及公园建设的需求。

二、窑台山环境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窑台山地处陶然亭公园北部,历史上为唐窑遗址。目前窑台山现状为山石码放杂乱,园林道路破损,绿地遭受踩踏现象严重,无法为游人创造舒适的活动环境;山体坡度较大,水土流失严重;周边桧柏、白皮松、丁香、黄刺玫等植物种类丰富,但是由于缺乏取水阀等原因,导致植被缺乏养护,生长形势较差。

为积极响应北京市政府推出的《北京老城整体保护规划》和《西城区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汇报材料》等文件的号召,充分发挥区域历史文化资源底蕴丰厚等优势,以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引,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使得优秀的历史文化特色得以更好的保护和传承,陶然亭公园绿化科申请完成2018年完成窑台山环境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本次计划改造面积约15000平方米,工程主要内容为:改造现有铺装及道路,提供林下活动区;调整山体坡度;梳理植被;增设取水阀;调整绿地围栏;对外围游廊建筑进行油饰彩画等内容。

(二)评价结论

该项目综合得分90.34分,绩效级别评定为“优秀”。

经绩效评价考评会集体评审,该项目绩效目标设定的科学性及合理性不足;项目财务管理内部制度较为健全,资金支付审批流程健全,但资金支出流程审批的规范化有待加强。项目过程管理整体较为严谨科学,项目能够履行必要的验收手续。项目社会效益较为明显,对于历史古迹的保护作用显著。

(三)存在问题

1.决策方面

该项目绩效指标设定的明确性、合理性、细化量化程度有待完善。数量指标的设定未明确不同工程内容的具体产出;质量指标缺少衡量工程建设及植物景观建设的具体质量标准;未设定可持续性影响指标,如植被成活率;效益指标未分别设定经济、社会、环境等多角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未根据改造内容细化设定,指标设定的针对性不足;成本指标未按照项目预算明细进行细化。

2.管理方面

(1)项目财务管理的规范性有待加强。单笔金额超过50万元的资金支出未见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的相关文件,财务部门对资金支付的审核力度不足。

(2)项目管理的规范性、严谨性有待加强。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不够完整,缺少针对改造山体地形,增加山体护坡、设置鱼鳞坑等内容的实际操作方案,施工文件科学性有待提高;项目设计合同未填写日期,合同管理严谨性有待加强。

3.绩效方面

项目满意度调查问卷的科学性及合理性有待加强,绩效成果展示不够充分。项目调查问卷内容较为简单、缺乏对满意度调查表的汇总分析。

(四)建议

1.决策方面

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从目标设定、事前信息搜集、事中数据汇总、事后绩效评价等多方面强化绩效管理工作。在项目申报时按照细化量化、与资金和任务相匹配的原则,制定明确、合理和可量化的绩效目标。

2.管理方面

(1)项目资金支付应严格落实陶然亭公园各项内部财务制度,加大财务部门对资金支出的审核力度。增强项目监督管理过程记录文件的管理,制定科学的风险防控制度。

(2)制定规范的实施方案,明确项目组织架构、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工程进度、对外部单位的监督管理、验收标准、风险防控等基本内容。

3.绩效方面

进一步提高绩效管理意识,注重满意度调查工作,结合统计学和社会学相关专业知识设计科学严谨的调查问卷,强化对于满意度调查的汇总分析工作。 

附件: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