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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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是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建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和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的通知》(京政办发[2006]6)组建的,在2019年机构改革中归口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管理,为负责本市市属公园管理的副局级事业单位。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本级机关共设有10个部门,分别为:办公室、计划财务处、综合管理处、服务管理处、安全应急处、组织人事处(老干部处)、宣传处、科技处、审计处及机关党委(党建工作处。所属二级单位共17个,分别为:北京市颐和园管理处、北京市天坛公园管理处、北京市香山公园管理处、北京市北海公园管理处、北京市景山公园管理处、北京动物园、北京市中山公园管理处、北京市陶然亭公园管理处、北京市紫竹院公园管理处、北京市玉渊潭公园管理处、北京市植物园、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本级事业、北京市园林学校、中国园林博物馆北京筹备办公室、中共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委员会党校、北京市园林科学研究院、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后勤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1.负责管理市属公园和所属机构,组织落实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标准,并参与有关行业规划和标准的研究拟定工作。

2.负责市属公园和所属机构管理方式、管理制度、运行机制等问题的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

3.负责指导市属公园和所属机构规划、建设、管理、服务、科技等方面的工作,并监督实施。

4.负责统筹调整和配置市属公园和所属机构国有资产,并对使用和处置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市属公园和所属机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5.负责市属公园和所属机构财务管理和审计工作。

6.负责市属公园和所属机构的劳动、组织人事管理工作。

7.负责市属公园和所属机构安全生产、安全保卫、消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负责市属公园和所属机构党群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维护稳定等方面的工作。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事业编制7762人,实有人数6482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总计342802.49万元,比上年增加31367.88万元,增长10.07%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23772.45万元,比上年增加21969.29万元,增长7.2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4284.0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75.45%;事业收入69925.4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1.60%;其他收入9562.9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95%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22101.71万元,比上年增加33182.87万元,增长11.49%,其中:基本支出235203.6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3.02%;项目支出86898.0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6.98%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总计249507.75万元,比上年增加20415.17万元,增长8.91%。主要原因:增加人员经费调整及年中追加重点工作项目的相关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2966.4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4589.5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86%;科学技术支出5300.9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1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8240.2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1.4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20.2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68%;卫生健康支出7392.0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01%;城乡社区支出161678.4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5.73%;农林水支出22190.6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02%其他支出2054.1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8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4589.5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93.74万元,增长4.41%。其中:

职业教育”(款)2019年度决算4307.5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230.47万元,增长5.65%。主要原因:因人员经费调整,年中追加园林学校相关基本经费

进修及培训”(款)2019年度决算282.06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36.73万元,下降11.52%。主要原因:中心党校经费和中心本级机关、园博馆培训经费的正常收支结余。

2、“科学技术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5300.97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263.89万元,增长5.24%。其中:

应用研究”(款)2019年度决算5300.97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263.89万元,增长5.24%。主要原因:因人员经费调整,年中追加科研院相关基本经费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28240.2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4957.98万元,增长21.30%。其中:

文化和旅游”(款)2019年度决算2879.00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一致。

文物”(款)2019年度决算25361.2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4957.98万元,增长24.30%。主要原因:年中增重点工作项目而增加了颐和园、天坛、北海香山及景山公园的项目经费,因人员经费调整,年中追加园博馆相关基本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1520.21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87.22万元,下降0.75%。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9年度决算11517.86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87.23万元,下降0.75%。主要原因:动物园、北海、陶然亭等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及职业年金支出的正常收支结余。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2.35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一致

5、“卫生健康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7392.0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44.62万元,增长0.61%。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9年度决算7392.0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44.62万元,增长0.61%。主要原因:年中追加了颐和园、动物园等单位净增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经费。

6、“城乡社区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61678.47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5794.36万元,增长10.83%。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1621.87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211.00万元,增长14.96%。主要原因:因人员经费调整,年中追加机关相关基本经费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2019年度决算160056.6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5583.36万元,增长10.79%。主要原因:因人员经费调整,年中追加各单位相关基本经费净增人员经费。

7、“农林水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22190.6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768.30万元,增长3.59%。其中:

林业和草原”(款)2019年度决算20110.57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688.23万元,增长9.16%。主要原因:因人员经费调整,年中追加各单位相关基本经费;因年中增加重点工作任务,追加各公园相关项目经费

水利”(款)2019年度决算2080.07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919.93万元,下降30.66%。主要原因年中收回颐和园项目经费及正常项目经费结余

8其他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2054.19万元,比2019年初预算增加2054.19万元,增长100.00%其中

其他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2054.19万元,比2019年初预算增加2054.19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年中增加重点工作任务,追加各公园相关项目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00.0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3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22%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3000.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3000.00万元,增长100.00%。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款)2019年度决算3000.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30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年中追加重点工作项目资金3000.00万元。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94037.37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第三部分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4事业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58.32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95.22万元减少36.9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决算数3.66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13.70万元减少10.04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落实中央有关规定,按照从严从紧原则,进一步压缩了因公出国()费用支出;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园博馆赴台湾和韩国展览展陈工作进行研讨和交流2019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3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1.22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5.11万元减少5.11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控制接待支出,压缩公务性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54.6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76.42万元减少21.7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决算数25.81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31.47万元减少5.66万元。主要原因:采购目录调整,预算车型下架,选购相应配置车型单价降低。2019年更新1辆,车均购置费25.8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28.8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44.94万元减少16.10万元,主要原因:规范公务出行管理,压缩公务用车经费支出。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6.5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1.58万元,公务用车保险7.15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3.61万元。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21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37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284.26万元,比上年增加1.36万元,增加原因:行政运行水、电、供暖费用有所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1377.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914.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8089.4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373.1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5160.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3.5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915.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9.41%。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部门车辆189台,3557.68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14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20台(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收支情况。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情况。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本部门所属各公园取得的门票收入、文娱收入等。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对2019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48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13.79%,涉及金额30577.06879万元。其中,普通程序评价项目32个,涉及金额12582.13386万元,评价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4个、评价得分在75-90分(含75分)的28个、评价得分在60-75分(含60分)的0个、评价得分在60分以下的0个;简易程序评价项目16个,涉及金额17994.93493万元,评价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15个、评价得分在75-90分(含75分)的1个、评价得分在60-75分(含60分)的0个、评价得分在60分以下的0个。

二、北京市颐和园管理处颐和园之介寿堂、清华轩、云松巢、乐寿堂、无尽意轩、清可轩、转轮藏等24处重点古建筑(群)直击雷防护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1、项目概述

颐和园1764年建成,面积290公顷,水面约占四分之三。 园内各类古建筑3000余间,且部分古建筑位于万寿山,山上树木众多,地势较高,夏季雷雨天气易发生雷击情况。多年来颐和园有计划的陆续对园内古建分批次分重点安装避雷设施,以确保古建筑和广大游客的安全。颐和园介寿堂、清华轩、云松巢、乐寿堂、无尽意轩、清可轩、转轮藏等24处重点古建筑在各方面都具有较高的价值,同时也处于较高的雷击风险和次生火灾风险之下,若雷击击中古建,将有可能对建筑本身及建筑内的人员和财产造成不可预估的损失,建设避雷设施的极其重要。

本项目内容主要为:在介寿堂、清华轩、云松巢、乐寿堂、无尽意轩、清可轩、转轮藏等24处重点古建筑(群)安装直击雷防护装置。包括:接闪带(网)、引下线、接地装置。接闪带(网)安装在各建筑物易受雷击部位的正脊、垂脊、檐口、屋面。对文物古建进行有效的防雷保护。

    2、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预算批复资金为1123.00元,经第三方机构预算评审后审定金额为1004.976710万元,项目预算资金实际到位资金共计1080.51万元,2019年实际支出共计1004.976710万元,执行率为89.49%,结余资金118.023290万元。项目使用资金具体情况为:      

图7.jpg

 3、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目标:

完成介寿堂、清华轩、云松巢等古建防雷工程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的安装工作。

完成介寿堂、清华轩、云松巢等古建防雷工程检测验收,并投入使用。

2)绩效指标:

产出数量指标:

保护建筑物总面积9200平方米;防雷及建筑单体79栋(连栋);接闪网引下线257根;接地装置257组。

产出质量指标:消除直击雷对古建筑的破坏,消除火灾隐患;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验收合格率100%

经济效益指标:避免古建筑遭受雷击造成的经济损失。

社会效益指标:世界文化遗产不受到破坏和火灾,延续历史,传承文化,切实保护世界文化遗产的完整性。

环境效益指标:对古建筑进行安全保护,防止雷击引起古建筑着火

可持续影响指标:颐和园避雷设施有效保护了古建筑安全及游客的人身安全,为国家避免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项目建成提升了公园的安全系数,增强了公园对于古建筑的保护力度和能力,安全的游览环境,提升游客游览的满意度,对颐和园的社会效益起到良好的作用。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游客满意度≥90%

(二)评价结论

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和项目执行单位的意见,本次考评拟采用非现场考评方式。该目标较为明确,对项目的具体实施具有一定的指导性;绩效目标明确了具体的工作内容和每项工作的具体数量及质量指标,目标细化可衡量。实施过程中项目组织情况合理,总体完成时限符合项目绩效进度安排。该项目改善了防雷硬件设施质量,对文物古建进行有效的防雷保护,防雷设施建设有效化解了雷击造成的影响。对古建筑进行有效保护,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优美清新的生态效益,使颐和园安全效益整体再提升,为广大游客提供优质便捷、安全可靠和独具皇家园林特色的游览服务。

该项目绩效目标符合颐和园管理处的要求,符合公园发展的要求,具有一定的合理性。经评价,该项目综合评价得分90.04分,绩效级别评定为“优秀”。

(三)存在问题

四方验收单填写不完整,只填写抽查1处进行检查。

(四)建议

建议祥细填写项目验收单,完整体现项目验收情况。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附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