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内设机构

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本单位的政务工作;负责公文处理、信息、信访、档案、保密、外事、接待联络工作,以及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组织调查研究和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收集、编发信息以及信息网络建设工作;负责组织编纂史志工作;负责本单位的后勤保障工作。

二、公园行业指导处

协助市园林绿化局拟订公园行业相关法规、政策、标准,承担公园体检评估、分类分级的具体实施工作;承担公园行业服务管理运营、文化活动及创意产业发展的指导工作;承担公园服务资源统计调查、业务培训等工作。

三、计划财务处

研究制订市属公园和所属机构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负责统筹调整和配置市属公园和所属机构的国有资产,并对市属公园和所属机构使用和处置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本单位、市属公园和所属机构事业经费预决算的编制、汇总和上报工作;负责市属公园门票价格调整的申报工作;负责市属公园和所属机构合作合资项目的申报工作;负责本单位、市属公园和所属机构的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以及基本建设和维修工程的资金管理。

四、规划建设处 

承担公园行业规划、建设、景观保护、绿化养护、古树保护、动物养护管理等方面的指导工作;负责中心所属单位规划、建设及管理工作。

五、市属公园管理处 

负责市属公园举办大型活动的筹划、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市属公园制订举办大型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制订市属公园文物保护的制度、措施;负责组织指导市属公园的文物保护、文化研究等工作;负责承办市属公园申报世界遗产的相关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市属公园商业经营、服务接待等工作;负责指导市属公园制定殿堂陈展和活动方案,并监督实施。

六、文物保护处

承担公园行业历史文化保护的指导工作;承担历史名园遴选、保护利用等工作;组织拟订市公园管理中心文物保护规划,监督指导所属单位文物保护、古建修缮、历史文化遗产监测,以及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组织实施北京中轴线申遗相关任务。 

七、安全应急处

承担公园防灾应急预案制定、文明游园的指导工作;负责组织制订本单位、市属公园和所属机构的治安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监督指导市属公园和所属机构的安全生产、安全保卫、文物安全、消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本单位、市属公园和所属机构案件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市属公园大型游园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八、组织人事处(老干部处)

负责本单位、市属公园和所属机构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劳动用工、职工工资、职工福利和社会保险;负责职工的教育培训和劳动保护工作;指导市属公园和所属机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和争议调解;负责本单位、市属公园和所属机构专业技术职务评定、技术工人的技术等级职务考核鉴定;负责本单位、市属公园和所属机构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市属公园和所属机构组织工作。

九、宣传处

组织开展全市公园文化宣传推介;承担公园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工作;负责本单位、市属公园和所属机构宣传、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以及维护稳定等方面的工作。

十、科技信息处

承担公园行业信息化建设、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对外交流合作、科普等方面的指导工作;承担全市公园运行数据管理分析工作;负责编制市属公园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市属公园重点科技项目的立项、研究工作,并承担重点科技项目有关管理工作;负责有关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开展科普宣传。

十一、审计处

负责中心及所属机构的内部审计工作。

十二、党建工作处

负责本中心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本中心党委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

十三、纪检工作处

  负责中心及所属单位的纪律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助中心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