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两朝祭祀社稷坛
帝制时代规定祭祀分为三等,即大祀、中祀、群祀。自京师(即中央)至省、府、州、县皆祭祀社、稷。明、清两代均以北京为京师,此属中央级社稷坛,故称太社、太稷,为大祀。
有常祀:即春祈、秋报。每年仲春(农历二月)、仲秋(农历八月)的上戊日(上旬之戊日)举行。告祭:凡举大礼则告祭。
皇位授受大典、皇帝登基、恭上皇帝尊号、徽号,册立皇太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