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路县故城遗址公园管理处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北京市路县故城遗址公园管理处隶属于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属于正处级公益一类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是承担路县故城遗址公园(博物馆)的运行管理工作,开展相关文物保护、文化宣传等工作。

内设机构11个,分别是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和行政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资产部、安全保障部、藏品管理研究部、展陈开放部、考古遗址办公室、宣传教育部、信息管理部、服务管理部及园林养护部。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710万元,比上年增加710万元,增长100%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710万元,比上年增加710万元,增长100%

1.财政拨款收入7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8.5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8.5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1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41%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图:收入决算

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项目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00万元,比上年增加7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本单位为2024年新设立单位,批复文号为京编办复【2024121号。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不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我单位2024年无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不涉及机关运行经费的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单位2024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31日,北京市路县故城遗址公园管理处共有车辆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我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单位。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名词解释: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反映事业单位博物馆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附件:北京市路县故城遗址公园管理处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xlsx

附件:北京市路县故城遗址公园开办费.pdf